一、 立項依據
2013年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應當符合以下要求:
(一)《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實施條例和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》。
(二)《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》和《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系“十二五”規劃》。
(三)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“十二五”規劃》和《食品標準清理工作方案》。
(四)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結果為科學依據。
(五)我國國情和食品產業發展實際以及行業現實和監管實際需要。
二、重點領域
(一)食品中污染物、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體健康物質限量等基礎標準。
(二)食品產品安全標準。
(三)食品添加劑產品標準。
(四)營養與特殊膳食食品標準。
(五)食品容器、包裝材料等食品相關產品基礎標準。
(六)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標準。
(七)與基礎標準配套的檢驗方法與規程標準。
三、立項建議內容要求
(一)提出立項建議的應當是科研機構、教育機構、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,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。
(二)推薦承擔標準起草的工作單位,應當有標準制修訂的工作經驗,能支持標準起草人工作,確保其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。
(三)擬擔任標準起草工作的負責人,應當熟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法規,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,學風嚴謹,責任心強。
(四)提出立項建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填寫立項建議書,同時提供支持立項建議的工作基礎和條件、相關科學文獻、專家推薦材料或論證報告。
四、報送程序
請于2012年12月10日前通過網絡報送立項建議,同時報送立項建議書面材料。
(一)網絡報送程序。在線填寫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書。如對網絡報送程序有疑問,請咨詢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(工作時間電話: 010-52165409)。
(二)書面材料報送程序。請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書格式填寫立項建議,郵寄或傳真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(郵寄地址: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37號2號樓,郵編100022,傳真:010-52165408)。
特此公告。
衛生部
2012年11月13日來源衛生部網站